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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斯曼海”轮原油泄漏污染损害索赔案
     2002年11月23日凌晨4时一艘满载原油的马耳他籍油轮“塔斯曼海”轮与中国大连“顺凯一号”轮在天津大沽锚地东部海域发生碰撞,造成大量原油泄漏,对海域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损害。受天津市海洋局委托,北海监测中心承担技术取证与损失评估工作。该案引入海洋生态赔偿概念,确定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索赔权,是“塔斯曼海”案的意义之所在。 该案占据了多项第一,它是我国加入《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后,第一例根据《公约》向外国船舶公司保险人进行索赔的案件;是我国首例“海洋生态污染损害索赔案”;也是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自修改以来,第一次依据该法进行生态索赔的实践;是目前获得赔偿的国内索赔额最高的油污损害案件;是高科技用于海洋行政管理执法的成功实践。该案的成功为国家海洋局确立海洋生态管理主体地位和国家处理类似案件司法诉讼主体资格奠定了坚实基础。
       
——威海杨家湾网箱养鱼死亡事件调查




       2004年8月23日凌晨,威海市杨家湾海上网箱养殖鱼类出现大面积死亡,受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委托对威海市杨家湾本次网箱养殖鱼类死亡原因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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